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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集美大学2025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集美大学地处福建省厦门市,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办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学校师范部和1920年创办的集美学校水产科、商科,迄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学校以“诚毅”为校训,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坚持“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形成了航海、水产等面向海洋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                            

报名资格

拥护祖国统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青年学生。


报名时间

3月1日至4月25日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请于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集美大学报名系统http://applyonline.jmu.edu.cn完成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材料

(一)《集美大学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报名表》;

(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明台胞证

(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提供学校开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原件,请注明学籍号和台胞证或身份证号;

(四)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选送);

(五)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之内,考生需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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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在每份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日期。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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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当年《集美大学招生章程》。

2. 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能跨类转专业。

3.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习基础和学科发展潜质。

(1)体育类考生必须有运动特长,具备参加体育竞赛的获奖证书及成绩证明,或者运动员等级证书。请考生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提交获奖证书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艺术类考生必须有艺术特长。

①报考音乐类的考生需提交个人艺术表演视频(10分钟以内);请考生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提交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和艺术表演视频。

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同学需邮寄美术作品(素描和色彩各一张,画纸尺寸为8开),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另附U盘,存储有考生上述作品的绘画过程完整录像视频(MP4、AVI、3GP格式均可)及两幅作品的拍照件,所有文件须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命名,RAR格式)。视频要求:素描不超过180分钟,色彩不超过120分钟,声音和图像须同期连续录制,不得中断或进行后期剪辑处理,两幅作品可分别录像。视频画面内必须出现考生写生绘画时的全景(含可识别的绘画者头面部、正在绘制的作品画面、写生绘画对象)。同时在我校报名系统中填写快递单号(必填)。所交材料概不退还。


现场/网上确认

请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报名材料复印件各3份、2寸白底彩照3张,于5月下旬到现场确认,如为网上确认,所需材料和时间另行通知。材料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

网上远程考试或到校考试,含笔试(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内容和要求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生学生入学考试文科/理科考试大纲》第3版)、面试、专业考试(仅限体育、艺术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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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预计2025年五月下旬或六月初(具体视学校整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

1. 学校依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面试、专业考试录取控制线,控制线上的考生全部予以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内在集美大学招生网上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预计将于七月底或八月初由学校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 成绩达到预科录取分数线者,可以进入我校预科班学习。学习1年后,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本科专业学习。


相关事项

(一)入学与身体检查

1.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二)学历与学位

1.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其集美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2.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三)简章中招生录取办法若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符,则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学习/生活费用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三)膳食费用:每月约人民币1000元左右(依个人消费情况而定)。


台籍本科生

奖助学金类别

台籍学生在学期间可以申请以下奖助学金:

(一)教育部台港澳学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一等奖6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二)福建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8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三)台湾新生入学助学金:8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以上奖助学金以当年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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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申请者须对所填写和提交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历和学位。

今天的资讯就先分享到这里了,想要了解更多的港澳台侨联考问题,欢迎拨打老师电话咨询或直接扫码咨询老师:肖老师:1536186996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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